高新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!开始办理!
为确保2026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顺利开展,提高工作效率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《烟花爆竹零售店(点)安全技术规范》(AQ4128-2019)等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核发对象: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,申请人年满18周岁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申请条件: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,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。
选址要求:高新区全域及托管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,仅在托管区域内布点,符合《烟花爆竹零售店(点)安全技术规范》(AQ4128-2019)要求。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正式受理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申报事项,受理期限不限(长期受理)。
2.属地应急管理局组织乡政府、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经营场所实际情况填写核查结论并签署意见;
3.核查通过后,持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申请书》、《营业执照》、零售场所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(复印件)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相关材料到属地应急管理局,申领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。
除主要负责任人培训资格证书外,还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上岗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