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长必看!事关转学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!湘潭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→
(1)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,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、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(即招生区域)的;
(2)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,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、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(即招生区域)的;
转学手续统一通过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办理,家长无需自行操作平台,主要任务是填写转学联系表、准备并提交材料。具体流程如下:
注意:转学联系表由拟转入学校发放,分为湘潭市内转学专用和跨市州、跨省转学通用两种,请注意区分填写。
重要提醒: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核查,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归档;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转学资格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空余学位,按“有户有房、有户无房(一)、有房无户、有户无房(二)、无户无房”的生源类型顺序接收。符合转学条件但申请学校无空余学位的,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其他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;家长不接受统筹安排的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。
(2)省级示范性高中学生可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或一般高中,一般高中学生可在一般高中之间互转,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。
湘潭市内跨区域转学,或转出至外省、外市州,均需按转学类型提前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。
在即将开展的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中,“无户无房”类家庭须特别注意:
“无户无房”:适龄儿童(少年)的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无湘潭城区(县城)户籍且无房产,但在湘潭城区(县城)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,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。
往年不少家长因未办理居住证而影响子女入学。根据国家及省级“两为主、两纳入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”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,居住证已成为必备入学材料。
居住证办理自登记之日起至核发证件需一定周期(通常为6个月)。为确保您的子女能顺利参加2026年秋季入学报名,请“无户无房”类适龄儿童(少年)的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,及时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办理居住证,确保持证状态持续有效,避免因证件办理时限问题耽误招生报名。